《狄仁杰奇案》是由高羅佩自譯完成的《迷宮案》中文本,也是他本人所作的唯一中文本。通過對比可見,此書雖然譯自《迷宮案》英文原稿且主要情節(jié)大體相同,但是在許多細節(jié)處理上,卻與英文本有明顯不同,是作者針對當時的中文讀者群而寫成的具有濃郁中國傳統(tǒng)特色的長篇章回體白話小說,僅就作者是外國人這一點而言,便堪稱是一部少見的奇書,無論對于普通讀者還是文學研究者,都具有特殊的價值和意義。
1、傳奇漢學家高羅佩唯一用中文創(chuàng)作的小說,單行整理本首度推出
2、作者是荷蘭人,《狄仁杰奇案》卻是一部具有濃郁中國傳統(tǒng)特色的長篇章回體小說,漢學造詣令人驚嘆
3、整理者張凌是資深高羅佩研究者,翻譯的大唐狄公案系列廣受好評
自序
前清末年,英國科南道爾所著福爾摩斯之偵探小說譯成華文,一時膾炙人口。是后此類外國小說即遍流國內(nèi),甚至現(xiàn)代人士多以為:除英美德法四國所出以外,全無此類述作。果爾,中國歷代循吏名公,豈非含屈于九泉之下?蓋宋有《棠陰比事》,明有《龍圖公案》(注:原為龍圖等案),清有狄彭施李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時賢明縣尹,雖未有指紋攝影以及其他新學之技,其訪案之細,破案之神,卻不亞于福爾摩斯也。然此類書籍,間有狗獺告狀,杯鍋稟辭,閻王指犯,魔鬼斷案,類此妄說,頗乖常識,不足以引今人之趣。故光緒末年,吳趼人首以《九命奇冤》一書改編作《警富新書》 ,曾見贊于世,惜后起乏人,致外國偵探小說仍專擅文壇也。是以不佞于公余之暇,于歷代名案漫撰三件,刪其虛而存其實,傍摭《宣和遺事》以下諸書故事而編輯此書,一以唐朝顯宦狄梁公仁杰為主,故名曰《狄仁杰奇案》。并擇舊藏明末版書為底本,略參新義,畫制為插圖。茹古咀新,其能否和芍藥以成羹臛,仍待博識君子之雅鑒爾!
公元一九五二年荷蘭高羅佩識于尊明閣
高羅佩(1910-1967),荷蘭外交官,著名漢學家,先后在荷蘭駐日本、中國、印度、馬來西亞等國的使館工作,精通多種歐亞語言,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傳奇人物。他曾評價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職業(yè),漢學是他的終身事業(yè),寫小說是他的業(yè)余愛好。代表作有《琴道》《秘戲圖考》《中國古代房內(nèi)考》等,而大型推理探案小說系列大唐狄公案在東西方讀者中影響巨大。
卷頭語 黃序 自序 題詞 整理說明
狄仁杰奇案(目次)
第一回 搜遺聞青衿逢逸叟 接新任縣尹遇刀人
第二回 夜審賊囚驚聞惡霸 初翻舊檔預理沉冤
第三回 狄縣尊微服查民隱 丁公子曲巷訴衷情
第四回 夙夜為公心懸三案 痌瘝在抱義釋群賊
第五回 伙劫公堂強徒中計 獨擒惡霸賢宰除兇
第六回 傳見耆紳關心民瘼 女呈遺畫曲訴冤情
第七回 審強徒爪牙招實狀 報假案僧侶受官刑
第八回 報告噩耗冤伸縣署 理明奇案尸驗民家
第九回 慶壽筵老翁遭意外 究兇手惡霸死監(jiān)中
第十回 訪兇徒微行入酒店 談藝理狂態(tài)欺官差
第十一回 陶干深夜入三寶庵 馬榮酣醉眠長春店
第十二回 推測隱微窮究畫理 偶得機密始露幽情
第十三回 初訪倪家尋求墨寶 重勘丁府細測畸情
第十四回 梅子含毒誤殺老鼠 匣中藏印疑捕狂生
第十五回 月下尋蹤畫中愛寵 筆端寄意夢里恩情
第十六回 入民家差頭尋長女 游北里猛士煨羊羔
第十七回 寡婦孤兒重來縣署 賢臣勇弁初探迷宮
第十八回 老吏知根侈談隱士 都頭設計巧捕夷酋
第十九回 語寓玄機賴茲逸士 心通脈絡幸有賢官
第二十回 中計陳詞賊酋認供 摘奸發(fā)隱禍首成囚
第二十一回 謀叛元兇直供詭計 忠義大漢詳報軍情
第二十二回 吳峰畫師當面提婚 賢明縣尹潛心搜秘
第二十三回 破迷宮亭中獲真跡 見血印榻下露殘尸
第二十四回 巧騙兒女兇人逞惡 生擒畫師勇弁施威
第二十五回 圣旨傳來諸兇正法 神龍飛去一宰知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