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為研究核心,以文本細讀的方式闡發(fā)了孟德斯鳩對啟示傳統(tǒng)的存在論地位和認識論作用的看法,同時涉及對啟蒙理性主義的深入分析,并將其與霍布斯、洛克和斯賓諾莎等其他啟蒙思想家進行了精當對比。
在作者潘戈看來,孟德斯鳩的寫作中不僅有對自由的推崇和對封建專制的否定,其中也同樣分享著他的反對者對啟蒙精神泛濫的擔憂和對啟示工具性價值的體認;然而,孟德斯鳩的理性理論構(gòu)建在根本上是反啟示的,他認為對啟示的解構(gòu)是建設以理性為核心的自由主義現(xiàn)代性的關鍵步驟。
★ 潘戈曾以“古典政治理性主義的重生”來概括其老師施特勞斯的思想貢獻,而他則致力于在美國的文教語境中堅持這一根本取向,與歷史主義及由此衍生的激進民主思潮展開搏斗。
★ 對孟德斯鳩的思考貫穿了潘戈長年的政治哲學研究!睹系滤锅F思想批判》是作者對早年《孟德斯鳩的自由主義哲學》的進一步拓展與反思。
★ 本書緊貼《論法的精神》文本,進行富有洞見的闡釋與分析,有助于我們理解孟德斯鳩自身的計劃、自由現(xiàn)代性的興起以及當代世俗主義的困境。
★ 潘戈著力剖析了孟德斯鳩如何通過隱秘的筆法拒斥傳統(tǒng)的啟示宗教,引入新的“現(xiàn)代自由宗教”。
最后的批判性反思
(節(jié)選,注釋從略)
在《論法的精神》開篇,孟德斯鳩請求讀者,如果未曾對“整部作品的設計”(即“作者的設計”)作最細致的反思,就不應對它妄下“判斷”。從他隨后的宣言中可以清楚看到,他希望讀者以最高標準來評判自己:
我的原則絕非出于自己的一孔之見,而是源自萬物的本性。
在這里,如果想要感知某些真理,我們就必須看到這些真理與其他真理之間的聯(lián)系。我們越反思那些細節(jié),就越會感到這些原則的確鑿無疑。
如果我們要像孟德斯鳩意圖或期望的那樣有所回應,那么,我們就必須——盡管我們在他巨大的理智優(yōu)勢之前感到局促不安——嘗試對他的作品進行批判性評價,而且尤為重要的是,要從這一作品的根基著手。這一過程需要運用他煞費苦心幫助我們培養(yǎng)起來的批判能力。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也迫使我們這么做,那就是我們需要理解自身的存在境況,并對之進行評判:我們發(fā)現(xiàn),自己主要受(孟德斯鳩著力塑造的)自由現(xiàn)代性所塑造,因此,不可避免地也是自由現(xiàn)代性的捍衛(wèi)者或改革者。這意味著,在評判孟德斯鳩的野心時(這一野心隱含于《論法的精神》精心闡述的政治科學之中,它意圖囊括全球以及整個世界歷史),站在21世紀開初的我們有自己的優(yōu)勢。
啟蒙哲人的政治企劃(孟德斯鳩在其中獻力甚多)顯然已經(jīng)大獲成功——正是在他們的激發(fā)和推動下,人的境況發(fā)生了一場重大而持久的轉(zhuǎn)變,其中有些變化甚至是永久性的。然而,這一場前所未有的轉(zhuǎn)變是否確切無疑地達成了啟蒙哲人的期望,在最為重要的方面扭轉(zhuǎn)了乾坤?自由現(xiàn)代性的成功是否完全足以證實啟蒙哲人最根本的假說,證明他們對啟示與啟示宗教之地位的設想正確無誤?對此,我們疑慮重重,因為我們在歷史中看到啟蒙理性主義導致了顯而易見的精神空洞,看到隨后一次又一次力圖彌補這一空洞的重大哲學嘗試,看到這些嘗試愈發(fā)絕望,同時也愈發(fā)激進。在這些重大的失敗嘗試之后,我們不得不放下現(xiàn)代理性主義,回到那些偉大的前現(xiàn)代方案,對它們作長期而細致的研習:其一是圣經(jīng)信仰與神學(包括政治神學),其二是根植于蘇格拉底式政治哲學的古典理性主義。正是通過這一研習,我們的種種疑慮才獲得原本無法獲得的尖銳關注。
人的精神是否真的發(fā)生了變化,變得根本地滿足于安全、繁榮、汲汲于求的活動以及相互的“自我尊重”——這些由自由憲政與“商業(yè)”(或孟德斯鳩之后,史無前例的科技爆發(fā)促成的商業(yè)擴張)帶來的產(chǎn)物?人性真的可能發(fā)生這種改變嗎?人性是否真的拋棄了自己那強烈的意志與希望,變得受制于汲汲營營、人性又太人性、關心自我勝過公益的經(jīng)濟需求,以至于不再想要超脫被這種經(jīng)濟需求所驅(qū)使、消耗的生活?我們的本性是否真的不再聽到正義的召喚,不再聽到要根本地超越自我——這一良知的召喚曾被我們每個人切身體驗,它來自永恒并直抵我們每一個人?或是說,這一鞭策我們的聲音只不過是(不同程度地)受到壓制或掩蓋?這一場可敬而可疑的試驗,讓我們付出了怎樣的精神代價——或者,它雖名為“解放”,但實為“異化”?
這一代價不僅體現(xiàn)于緩慢但強勁的民主退潮中,而且也(最為突出地)見諸一種前所未有的政治之惡的一再爆發(fā)。前者正一步一步地將民主公民拖向與日俱增的政治冷漠與消極,后者則產(chǎn)生了各種現(xiàn)代與后現(xiàn)代的極端“主義”、宗教邪說——它們出自那些絕望地渴求著高尚的公共召喚與高超的政治行動的人。孟德斯鳩以黑色而荒謬的筆觸為讀者描繪了專制政體可能導致的慘無人道,但是他未能幫助讀者做好準備,去迎接近代以來的大眾運動——它們具有顯著的現(xiàn)代性、道德主義,但同時是無神論的、極權(quán)主義的——帶來的恐怖惡靈。孟德斯鳩甚至未能預見這一恐怖惡靈出現(xiàn)的可能性。根據(jù)孟德斯鳩的分析,專制者個人的邪惡是淺薄的:他們陶醉于驕奢淫逸的自我放縱之中,沉湎于那些除復仇之外別無道德含義的愚蠢暴行之中。根據(jù)孟德斯鳩的政治科學,暴君之所以暴虐無度,是因為缺乏一種設計精良的制度制衡其權(quán)力。在孟德斯鳩對人世的設想中,專制者絕不可能因為回應偉大的現(xiàn)代性哲人的道德召喚,而被推向前所未有的暴行;理性主義哲學被認為可以阻止非人道的政治狂熱。同樣,在孟德斯鳩的框架下,也無法設想現(xiàn)實中會有一流的哲學思想家反對理性、抵制政治理性主義,更遑論超現(xiàn)代(ultramodern)哲學與前現(xiàn)代宗教狂熱主義會走向結(jié)盟或合流。孟德斯鳩關于人性與人類社會的科學號稱無所不包,但在其中,我們找不到任何關于現(xiàn)代波斯及其后現(xiàn)代思想家的預示:他未能料想,在20世紀晚期會出現(xiàn)這樣一個成功的政治宗教催眠師——他自覺響應“偉人尼采”,聲稱“完人”、“上帝的代理人”乃是“手握凱撒之劍,胸存耶穌之心的人”;他“以蘇格拉底的頭腦思考,以哈拉智(Hallaj)的心愛真主”;他“既勇于斗爭(jihad)又敢于創(chuàng)制(ijtihad),既富有詩性也熟習刀劍,既單孑獨立又有所獻身,既情感豐沛又才華橫溢,既強健有力又兼愛無私,既銘記信仰又追求知識”;他“通過自我否定而成為不朽”。
孟德斯鳩的教誨向我們允諾,隨著商業(yè)和科學的擴展,人道德性將逐漸且?guī)缀醪豢杀苊獾厝〈靶U的非人道。所謂的非人道完全可以歸因于愚昧無知的“偏見”。孟德斯鳩確信,隨著人類逐漸認識那一低級但穩(wěn)固的真理,即認識自己的本性與自己真實但平凡的需求,人類之間的和平將隨之而來,自然的家庭紐帶將得以加強,人受自己同類蹂躪的現(xiàn)象將逐步減少。
作者潘戈(Thomas L. Pangle),美國當代著名政治哲學、法哲學家。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人文學院喬·R.朗民主研究講席教授、施特勞斯學派第三代代表人物之一、施特勞斯學派東岸領軍人物。代表作包括《孟德斯鳩的自由主義哲學》《柏拉圖〈法義〉譯疏》《國家間正義:力量與和平的道德基礎》《政治哲學與亞伯拉罕的上帝》《亞里士多德〈政治學〉中的教誨》等,最新作品是《盧梭〈孤獨漫步者的遐想〉中的智慧生活》。
譯者童群霖,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關系學院講師,中國人民大學與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博士,目前主要從事歐洲近代神學—政治問題研究。
譯者鄧歡娜,法學碩士,歐亞系統(tǒng)科學研究會特聘研究員,平衡學會高級項目主任。
目 錄
致謝/1
導言/1
第一章 孟德斯鳩的起點/17
第二章 封建專制政體的神學意涵/43
第三章 共和制與君主制的神學意涵/77
第四章 從古典公民宗教到現(xiàn)代自由宗教/107
第五章 商業(yè)與非凡的神學試驗/138
最后的批判性反思/189
參考文獻/218
孟德斯鳩的新起點
(節(jié)選,注釋從略)
在《論法的精神》的序言中,孟德斯鳩表達了對他“偉大的”現(xiàn)代先驅(qū)們的感佩之情,并慨言要對他們的共同事業(yè)做出一番全新的重大貢獻。在《為〈論法的精神〉辯護》的結(jié)尾,孟德斯鳩提出了品評諸如他這類著作的規(guī)則。其中他寫道:
當我們品評一部著作,尤其是一部巨著時,必須努力獲得關于這部著作所探討的學問的專業(yè)知識,必須好好閱讀那些已經(jīng)就此門學問進行創(chuàng)作并獲得認可的作家們,以便判斷作者是否偏離了探討這門學問已為人接受的一般路徑。(OC 2.1161)
因此,我們最好先簡要概述一下孟德斯鳩的重要先行者們遺留給他的神學政治理論架構(gòu)中的關鍵相關要素。
這些站在現(xiàn)代自由理論源頭的主要思想家們——首要的是霍布斯、斯賓諾莎和洛克——莫衷一是于何種政制設計最能高效地滿足人性的自然需求,但他們卻相當一致地認同一種關于人類需求的前所未有的觀念,以及由之推出的根本自然法則。這些現(xiàn)代理論家與此前占主導地位的亞里士多德傳統(tǒng)決裂,認為我們只有拋棄人天生就是政治動物這一古典設想,否定人自然地傾向于在政治共同體(civic community)和法制的等級秩序中獲得一種特殊實現(xiàn),才能最好地理解潛藏在可見的人類行為背后的永恒動因。對于權(quán)力、聲望和支配的無處不在的激烈爭奪,以及各種相互沖突的政體所尊奉的精神目標之間無法調(diào)和的矛盾,揭示了一種與古典判然有別的設想。他們認為更為可信的推論是,所有的政治安排不過是習俗性的產(chǎn)物,出自人為的、歷史的人類創(chuàng)造,其(并非完全自知自覺的)目的在于克服人性自然所傾向的內(nèi)在的、自我毀滅的無政府狀態(tài)。
通過一種富于啟發(fā)的思想實驗,我們可以最好地認清人這種動物身上純粹和真實的自然之物。我們需要在自己的腦海中設想完全脫離了歷史建構(gòu)的社會紐帶和限制的人。一旦使在文明社會受到壓制的激情傾向得到完全且自發(fā)的釋放,我們就能夠設想人之存在(human existence)曾經(jīng)如何或?qū)绾。由此生發(fā)的圖景就是“自然狀態(tài)”——霍布斯恰切地稱它是“根據(jù)激情做出的推論”(《利維坦》,第13章,第10段)。它揭示出,人就其永恒的內(nèi)核而言,是極為爭強好斗的個體;他們?nèi)狈θ魏未_定的或共有的、使之完滿的目標,而只是在極度匱乏的環(huán)境中,不顧一切地試圖掙脫饑餓與死亡的痛苦,這驅(qū)使他們?yōu)楂@得權(quán)力而竭力相互支配和壓榨。由此而來的結(jié)果,是一種相互搏命的反社會的社會性(antisocial sociability)。洛克曾以犀利的筆觸駁斥任何天賦的道德觀念:
我并不否認人心中印有許多自然傾向:人的情欲(Men’s Appetites)中的確寓有一些行為原則(Principles of Actions),但它們遠非天賦的道德原則。如果人們?nèi)斡伤鼈兺耆,它們就會使人推翻一切道德?
而在關于教育的論文中,洛克寫道:
我曾說過,孩子是熱愛自由的……現(xiàn)在我要說,他們更喜歡另一樣東西,那便是支配;它正是大多數(shù)常見的、自然的惡習的根源所在。
此外,人還有運用理性為其非道德的(amoral)激情服務的自然潛能——理性可以引導乃至修正那些自發(fā)涌現(xiàn)的激情。理性的這一自然功效,以及人性缺少充足的自然本能和自然目的,使人類具有了可塑性。為了擺脫或緩和無序的自然境況,為了使對權(quán)力的爭奪不再那么險惡,人類在家庭、社會以及政治方面緩慢而痛苦地設計出各式各樣的制度、法律、習俗和儀式。我們發(fā)現(xiàn),正是它們塑造了人之存在。但是,在所有這些歷史性的創(chuàng)設中,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理性被愚昧誤導、被幻想欺騙。其中,后者由人的希望與恐懼所促動,且迎合這些激情,借由習俗和慣例的力量而鞏固。它虛構(gòu)出一些危險的幻象,其中包括某些類人的(anthropomorphic)、不朽的存在。這些存在據(jù)信掌控著外部世界(environment),因此可以為人提供庇護和幫助,其報償是各種形式的犧牲、膜拜與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