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系作者近年來在稅法學教學和研究過程中思考所得部分成果的匯總,其中,既有突出理論性的問題研究,又有對來源于實踐的問題探析;既有對以往歷史的回顧和反思,又有對未來發(fā)展的預測和眺望,以此表示身處廈門的作者希望能夠與海峽對岸的同胞拉近距離而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所做出的努力。至于最后三篇有關稅法教學的論文,則是希望讓學生能夠了解本人的教學方法與思路,從而在教學過程中能夠事半功倍;由于完全來自于作者的親身經歷和切身體會,反倒可能是全書中最有“創(chuàng)意”的內容了。
[稅法總論篇]
第一章 稅收宏觀調控法若干基本問題研究——從現(xiàn)代稅法學角度進行的考察
第一節(jié) 稅收宏觀調控還是稅法宏觀調控?——從稅收法定主義的角度出發(fā)
一、稅收宏觀調控與稅法宏觀調控概念的字義辨析
二、稅收宏觀調控與稅法宏觀調控從稅收法定主義角度的功能辨析
三、小結
第二節(jié) 稅收宏觀調控法是稅法嗎?
一、財政稅法與經濟稅法(稅收調控法)
二、稅收調控法與稅法基本原則的適用
三、稅收調控法與稅法
四、小結:稅法屬于經濟法嗎?
第三節(jié) 稅收宏觀調控法僅限于一國嗎?——以稅收饒讓抵免和國際稅收競爭與協(xié)調為例
一、稅收饒讓抵免
二、國際稅收競爭與協(xié)調
第四節(jié) 結論 [稅法總論篇]
第一章 稅收宏觀調控法若干基本問題研究——從現(xiàn)代稅法學角度進行的考察
第一節(jié) 稅收宏觀調控還是稅法宏觀調控?——從稅收法定主義的角度出發(fā)
一、稅收宏觀調控與稅法宏觀調控概念的字義辨析
二、稅收宏觀調控與稅法宏觀調控從稅收法定主義角度的功能辨析
三、小結
第二節(jié) 稅收宏觀調控法是稅法嗎?
一、財政稅法與經濟稅法(稅收調控法)
二、稅收調控法與稅法基本原則的適用
三、稅收調控法與稅法
四、小結:稅法屬于經濟法嗎?
第三節(jié) 稅收宏觀調控法僅限于一國嗎?——以稅收饒讓抵免和國際稅收競爭與協(xié)調為例
一、稅收饒讓抵免
二、國際稅收競爭與協(xié)調
第四節(jié) 結論
第二章 稅收法律關系性質之爭——二十多年來中國稅法學發(fā)展歷程之縮影
第一節(jié) 稅收法律關系性質之爭域外發(fā)展歷史概況
一、權力關系說與債務關系說對立的形成——德國的一元說
二、權力關系說與債務關系說的發(fā)展——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qū)的二元論
第二節(jié) 稅收法律關系性質無論無爭階段(1986一1988年)
一、教材著作方面
二、論文方面
三、小結
第三節(jié) 稅收法律關系性質有論無爭階段(1989一1998年)
一、教材著作方面
二、論文方面
三、小結
第四節(jié) 稅收法律關系性質有論有爭階段(1999—2009年)
一、論文方面
二、教材著作方面
三、小結
第五節(jié) 稅收法律關系性質之爭的簡要評價
[稅收立法篇]
第三章 我國稅收立法的若干基本問題
第一節(jié) 稅收立法行為的性質分析——借助私法學角度進行的考察
一、從債法角度的思考
二、從侵權行為法角度的思考
第二節(jié) 稅收法定主義——稅收立法的基本原則
一、以“同意”為核心的稅收法定主義
二、從法解釋的角度看我國《憲法》第56條與稅收法定主義
第三節(jié) 稅法的表現(xiàn)形式——稅法的淵源
一、稅法的各種淵源
二、我國稅法法源之間效力層級關系現(xiàn)狀——以“稅收通告”為例
第四節(jié) 稅法法典的編纂與稅法通則
一、稅法法典的形式
二、稅法通則的內容
三、稅法通則的立法時機
第五節(jié) 結論
第四章 中國稅收立法三十年(1978—2007年)——基于數(shù)據(jù)統(tǒng)計的分析”
[稅收執(zhí)法與司法篇]
第五章 全國統(tǒng)一稅收執(zhí)法文書式樣若干問題研究——以文書式樣簽發(fā)人及其審批權限為重點
第六章 稅務機關與司法機關程序銜接問題研究
第七章 大陸地區(qū)有關稅務證據(jù)的行政訴訟樣本案例研究——以證明標準為主
[國際稅法與兩岸稅法篇]
第八章 論WTO規(guī)則下中國涉外稅法的發(fā)展方向
第九章 稅收情報交換的概念辨析與含義界定
第十章 海峽兩岸稅收協(xié)調問題初論
第十一章 海峽兩岸稅務行政協(xié)助制度比較研究
[稅法教學篇]
第十二章 對稅法學教學內容與方式改革的幾點嘗試
第十三章 法學學術訓練與培養(yǎng)方法之我見——以研究生稅法教學為例
第十四章 弘揚稅法 育才培德——葛克昌教授《稅務爭訟法》課程觀感
主要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