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結合影視、音樂、游戲、體育等娛樂產業(yè)的新業(yè)態(tài)、新趨勢,剖析相關前沿、熱點問題,兼具專業(yè)性與趣味性。金夢蘭的論文立足于當下電子競技產業(yè)蓬勃發(fā)展的產業(yè)背景,探討相應的法律規(guī)制路徑;常亮、喬嬌嬌的論文研究了演藝合同中“道德保證條款”的適用,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鄭懿的文章以帝國主義文物返還作為切入點,展開對外國主權豁免的評述。主題研討部分,本書緊密結合時下著作權法修改的背景,選取了作品類型法定、廣播組織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權利范圍三個熱議話題,納入了趙莉、宰絲雨和張媛媛的三篇文章。
著作權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促進文化、科學和藝術的進步,而著作權客 體范圍的恰當界定關乎這一目的是否能夠實現。實現這個目的的前提,首 先需要明確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什么,即明確什么才能成為著作權客體; 明確客體后,再根據不同的客體進行權利歸屬的分配及后續(xù)保護機制的 建立。從著作權客體的歷史發(fā)展來看,客體的范圍是一個不斷擴大的過程。 因為受到科學技術發(fā)展的影響,出現很多新的表達方式,即 “新形式表 達”,現實情況對于 《著作權法》保護提出了客觀需求,進而推動了著作 權保護客體范圍的擴大。但 “新形式表達”的出現及發(fā)展可能會觸碰公共 利益、其他人的既得利益,打破利益體系的平衡。此時在對 “新形式表 達”是否給予著作權保護,在什么樣的范圍內、程度上給予保護,學者、 專家、既得利益者等多個主體產生激烈的爭論。在司法實踐中,上述問題 也引發(fā)了眾多爭議。因此對著作權保護客體進行選擇、限制、增加及規(guī)范 尤其重要,這關系著激勵創(chuàng)作和維護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關系著著作權 制度建立目的的實現。 經濟的高速發(fā)展與科學的快速進步,對著作權保護客體的擴大趨勢產 生了重要影響。例如,隨著網絡技術及智能終端技術的發(fā)展,網絡直播及 網游競技成為市場的 “寵兒”,隨之產生的利益爭端引發(fā)司法案例,這就 導致業(yè)內對網絡游戲畫面、網游直播畫面等網游相關的作品認定及著作權 保護問題的熱議。 在第四次工業(yè)革命即 將 來 臨、5G 技 術 已 經 得 到 商 業(yè) 部 署 之 際,著 作權法在理論上、立法上是否做好迎接批量 “新形式表達”的準備? 面 對 “新形式表達”,是等到 《著作權法》明確規(guī)定出法定作品類型后給 予保護? 還是根據相關法律理論或法理解釋等途徑給予法律保護? 甚至通過 “法官造法”(應理解為法官釋法更為貼切)等方式在司法實踐中 給予先行保護? 我國頒布的新 《著作權法》對這些躍然紙上的問題給予 明確答案,即以 “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兜底作品類型給予法 律保護。
易繼明,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私法一般理論方向學科帶頭人。2002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同年在華中科技大學破格晉升教授。2005年8月-2006年7月作為訪問學者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學、私法一般理論、民法總論、財產法和知識產權法。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及其英文版《China Legal Law》等期刊發(fā)表論文30余篇。撰寫、翻譯和校訂著作《私法精神與制度選擇――大陸法私法古典模式的歷史含義》等1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