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原為印度優(yōu)波崛多系統(tǒng)的曇無德部所傳的戒律,主要說明僧尼五眾別解脫戒的內(nèi)容和受持的方法。在每一條戒下,各各說明制戒緣起、緣起之人、立戒經(jīng)過、立戒內(nèi)文和判決是非。每結(jié)一戒必說十句義,此制戒十句義是佛制戒的根本意趣,也是出家受戒、持戒必有的利益。
此書傳入中國后,道宣律師根據(jù)本土風俗人情對其進行了“由小入大”的改革,使其適應中國的國情,而弘傳獨盛,不但成為律宗的根本經(jīng)典,也是影響中國佛教**的律典。
適讀人群 :對傳統(tǒng)文化感興趣的人,學佛的人 《四分律》主要說明僧尼五眾別解脫戒的內(nèi)容和受持方法。
溫金玉,一九六一年生,山西嵐縣人,哲學碩士,現(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佛教與宗教學理論研究所專職教授,哲學系/宗教學系教授。
目 錄
題 解 001
經(jīng) 典 025
1 初分 027
發(fā)起序 027
四波羅夷法之一非梵行 036
四波羅夷法之一不與取 044
四波羅夷法之二殺斷人命 053
四波羅夷法之二上人法 063
十三僧殘法之一故出精戒 072
十三僧殘法之二摩觸女人戒 077
十三僧殘法之三與女人粗語戒 080
十三僧殘法之四向女人嘆身索供戒 083
十三僧殘法之五媒人戒 087
十三僧殘法之六過量房戒 090
十三僧殘法之七有主僧不處分房戒 093
十三僧殘法之八無根重罪謗他戒 098
十三僧殘法之九假根謗戒 108
十三僧殘法之十破僧違諫戒 111
十三僧殘法之十一助破僧違諫戒 120
十三僧殘法之十二污家擯謗違僧諫戒 123
十三僧殘法之十三惡性拒僧違諫戒 130
二不定法之一 133
二不定法之二 137
九十單提法之六十 141
2 第二分 144
八波羅夷法之五摩觸罪 144
八波羅夷法之六八事成重罪 148
八波羅夷法之七覆藏罪 151
八波羅夷法之八隨舉罪 155
受戒犍度之四 159
受戒犍度之五 165
說戒犍度 173
安居犍度 181
自恣犍度 186
3 第三分 196
衣犍度之二 196
比丘尼犍度第十七 200
4 第四分 231
雜犍度之三 231
毗尼增一之一 237
源 流 247
解 說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