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的主題是“具體法治及其義理”,包括《社會契約為何必要、如何可能?》《形式法治的迷思及啟示》《美國國家行為原則與憲法對私人有效力——從司法判決觸發(fā)憲法適用談起》等文,論文和評論包括《重構理論爭議——邁向表達主義法理論》《被害人視角下?lián)p害名譽犯罪的教義學構建》《持股行權的法理邏輯與制度取向》《日本民法修正中錯誤規(guī)則的再造》《著書敢謂匡時論——鄭觀應的<盛世危言>與近代轉型》《反思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行為之共犯類型——以罪刑均衡原則為認識導向》,譯文《 數(shù)據(jù)與分權:多層治理體系中的法制績效評估》等。
《北大法律評論》編輯委員會,是由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在校學生組成。主要由博士生碩士生負責稿件的組織篩選工作,有部分本科生參與初級編輯工作。編輯都是熱愛學術的青年學生。不少畢業(yè)編輯最終走上學術道路。雜志采取雙向匿名評審,對每篇投稿會給出專業(yè)意見。
專題 法治、憲制及其義理
張千帆 社會契約為何必要、如何可能?
伊衛(wèi)風 形式法治的迷思及啟示
陳明輝 什么樣的共和國?——現(xiàn)行憲法中“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與內涵
邢斌文 “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法理解讀與規(guī)范分析
江 輝 美國國家行為原則與憲法基本權利規(guī)范對私人具有效力——從司法判決觸發(fā)憲法適用談起
論文
王昱博 重構理論爭議:邁向表達主義法理論
張憶然 被害人視角下?lián)p害名譽犯罪的教義學構建——基于“被害人圖像”對“公共人物”的檢視
石 超 持股行權的法理邏輯與制度取向
俞彥韜 日本民法修正中錯誤規(guī)則的再造——以動機錯誤的處置為中心
評論
陳立軍 刑政、婚姻身份與按問自首法:關于北宋阿云案的幾個問題
李啟成 梁挪亞 著書敢謂匡時論——鄭觀應的《盛世危言》與近代轉型
張青波 信訪分類處理程序的制度建構
李瑞杰 犯罪參與的歸責模式——個別歸責說之提倡
楊建民 反思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行為之共犯類型——以罪刑均衡原則為認識導向
譯文
凱文·E.戴維斯 數(shù)據(jù)與分權:多層治理體系中的法制績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