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羅斯特是二十世紀美國詩壇上極有影響力的一位詩人,也是美國有史以來*民族性的詩人。他的詩歌承襲了傳統(tǒng)詩歌的形式,內(nèi)容多貼近新英格蘭的自然景物和風土人情,并且融入了其對宇宙人生的思索,語言樸實無華,言近旨遠。
這套三卷本《弗羅斯特作品集》囊括了弗羅斯特一生的全部詩作共計437首,并收編有戲劇作品3部,以及講稿、隨筆、小說和書信等88篇,是我國目前最完整的一部弗羅斯特作品中譯本。
羅伯特·李·弗羅斯特(1874—1963),二十世紀最受歡迎的美國詩人之一。曾4次獲得普利策詩歌獎和許多其他的獎勵及榮譽,被稱為“美國文學中的桂冠詩人”。代表作品有:詩集《山間低地》《新罕布什爾》《西流的小河》《又一片牧場》《山外有山》《見證樹》《絨毛繡線菊》《在林間空地》和詩劇《理性假面劇》《仁慈假面劇》等。
弗羅斯特詩作的重要特點是運用口語和具有地方色彩。他的第一部詩集剛一出版,吉卜林就指出,對英國這個“舊世界”的讀者來說, 弗羅斯特由于他的“異鄉(xiāng)方言”而顯得陌生。但弗羅斯特堅持認為:“語言習慣之差異可使屬一種文化的人津津有味地欣賞另一種文化的說話方式,從中品出‘陌生人的新鮮味’。這種由民族或地區(qū)的語言特性所造成的陌生感,從根本上講,與由意象、隱喻、修辭和措辭技巧造成的陌生感和新奇感并無不同,而正是這些陌生感和新奇感賦予所有詩歌以特性!
弗羅斯特堅持口語入詩是同他詩歌內(nèi)容的地方色彩分不開的。在去英國之前,他在祖父為他買的那座農(nóng)場上居住了十三年;重返美國后,他又先后在新罕布什爾州和佛蒙特州買下農(nóng)場定居。雖然他經(jīng)常外出演講并擔任過數(shù)所大學的“駐校詩人”和“文學顧問”,但他更多的時候是居住在固定的鄉(xiāng)村環(huán)境中。他熱愛鄉(xiāng)村生活,熱愛身邊那些勤勞而平凡的人。他的詩著意描寫日常生活,描寫日常生活中的人和物,抒發(fā)對人和大自然的熱愛。因此,他的詩讀起來總給人一種清新流暢、樸素自然的感覺。難怪大多數(shù)評論家對他的“異鄉(xiāng)方言”倍加贊賞,極力推崇。同樣是詩人的吉布森就贊賞說:“弗羅斯特先生已把普通男女的日常語言變成了詩!钡拇_,弗羅斯特詩歌的口語化和地方色彩使他的詩具有一種清新、美妙并使人產(chǎn)生聯(lián)想的魅力,無論是美國人還是英國人,甚至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都可以感受到這種魅力。
說弗羅斯特的詩給人一種清新流暢、樸素自然的感覺,并不是說他的詩都淺顯易懂。其實,弗羅斯特許多詩篇所表現(xiàn)的情緒是難以把握的。弗羅斯特追求一種“始于歡欣,終于智慧”的詩歌理念。他說:“詩始于普通的隱喻、巧妙的隱喻和‘高雅’的隱喻,適于表達我們所擁有的最深刻的思想。詩為以此述彼提供了一條可行之路……我們(詩人)喜歡話里有話,指東說西!彼說:“世間有兩種現(xiàn)實主義者:一種拿出的土豆總是粘滿了泥,以說明他們的土豆是真的,可另一種則要把土豆弄干凈才感到滿意。我傾向于第二種現(xiàn)實主義者。在我看來,藝術要為生活做的事就是凈化生活,揭示生活!彼冀K堅持自己的理念,善于從平淡無奇的日常生活中發(fā)掘出詩的情趣和哲理,使人感受到生活的樂趣,窺見智慧的光芒。基于他的詩學理念,他的詩便成了一種象征或隱喻:《補墻》中那堵總要倒塌的墻表現(xiàn)了詩人欲消除人與人之間隔閡的愿望,《未走之路》道出了詩人對人生道路選擇的態(tài)度,《白樺樹》暗示了人總想逃避現(xiàn)實但終究要回到現(xiàn)實的矛盾,《在闊葉林中》的枯葉新芽意味著人類社會新陳代謝的規(guī)律,《摘蘋果之后》中的“睡眠”和《雪夜林邊停歇》中的“安歇”則成了“死亡”的暗示。而正是這種暗示使讀者自然而然地去探索他詩中所描述的難以言狀的微妙關系,去尋找人與自然之間的關聯(lián),去評估一位摘蘋果的人彌留之際的道德價值,去思索一片樹葉、一株小草、一顆星星、一只流螢所包含的人生意義。
但有時候詩人揭示生活的意愿太強烈,把土豆弄得太干凈,結(jié)果其欲述之“彼”顯得太直白,這尤其表現(xiàn)在他后期寫的一些政治諷刺詩中。例如他1936年那首“In Divés’Dive”(It is late at night and still I am losing, / But still I am steady and unaccusing. / As long as the Declaration guards / My right to be equal in number of cards, / It is nothing to me who runs the Dive. / Let’s have a look at another five),為了詩名協(xié)韻,他不用英語詞Rich,而用拉丁詞Divés,使人一下就想到《新約·路加福音》第16章中那個關于狠心富人死后下地獄受苦、窮人拉撒路死后升天堂享福的寓言,而這正是大蕭條時期美國窮人的精神寄托;加之第3行中首字母大寫并加定冠詞的Declaration,又使人一下就想到宣稱“人人平等是天賦權利”的《獨立宣言》;有了這兩個“敗筆”,結(jié)果詩中所有的“彼”都暴露無遺。人們很容易就能讀出:late at night(半夜)明顯是指大蕭條后期;still losing(還在輸錢)而且steady and unaccusing(鎮(zhèn)靜而不抱怨)的天真賭徒當然是指美國窮人;It is nothing to me who runs the Dive(誰開賭場對我都無所謂)之“彼”即“誰當總統(tǒng)對我都無所謂”;another five(另外五張牌)在英語中又可說another deal(另外一手牌),而此deal隱喻的是彼deal,即羅斯福New Deal(新政)中的Deal,所以另外五張牌當然也就指新政第二階段出臺的若干措施,于是“美國是一家由狠心富人開的大賭場”這個終極隱喻等于是被詩人和盤托出了。不過這倒證明了他所說的“詩是包含著一種思想的激情”,也證明了評論家說的“弗羅斯特懂得如何用最少的語言表達最多的思想”。
弗羅斯特某些詩中表現(xiàn)出來的不一致,或多或少源自于他生活中的矛盾。他家祖祖輩輩從1632年起就定居在東北方的新英格蘭,可他偏偏出生在西南方的加利福尼亞;他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美國詩人,卻偏偏在英國最初被人賞識;他的詩在形式上是傳統(tǒng)的,卻偏偏被奉為“美國詩歌新時代的領袖”;他從不相信也從不參加任何競爭和比賽,卻偏偏四次獲得普利策詩歌獎;他的“獨白詩”和“對話詩”被認為是用“方言俚語”寫成的,可他的抒情詩則被認為具有無比優(yōu)雅的音樂美;他本人及其詩歌都表現(xiàn)出十足的地方色彩,但同時又具有最普遍的意義;蛟S他的一行詩可解釋他詩中表現(xiàn)出來的矛盾。他在《今天這一課》最末一行寫道:“我與這世界有過一場情人間的爭吵!边^去、現(xiàn)在和將來都不會再有一位評論家能對詩人的精神做出如此精辟的總結(jié)。是的,詩人的心靈是一個沉思的世界。他忽而指東說西地與你聊天,忽而毫無遮攔地針砭時弊,但他對自己所歌頌和批評的這個世界總是懷著一種寬容的理解,懷著一份誠摯的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