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經(jīng)典長篇小說代表作,是毛姆創(chuàng)作*時期風格成熟之作,也是毛姆個人*偏愛的作品。大作家德里菲爾德去世后,他妻子請人為他立傳。小說的敘述者阿申登被傳記作者請來回憶當年和作家的交往,故事由此展開。擅講故事的毛姆將不少真人實事拼帖裁剪,虛實相摻。閱讀本書的一大樂趣在于,你在緊盯故事不舍的同時,會冷不丁瞥見某個熟悉的側(cè)影,或是哈代,或是毛姆本人。可凝神一看,又不是。像是走在路上認錯了人。這種蓄意制造的愉快的小誤會,配上作者冷淡譏誚,優(yōu)雅細膩的文風,使小說別有意趣。
鄙意毛姆*好的小說是《尋歡作樂》和若干短篇,《刀鋒》次之,《月亮和六便士》又次之。
止庵
一個文學奇才繪聲繪色地講述文藝圈里的逸聞韻事……準確,機智,充滿譏諷,卻半點不浮夸。
《旁觀者》雜志
毛姆在拿捏人們對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可謂大師。他懂得在恰當?shù)臅r候賣關(guān)子,然后選擇一個令人吃驚的時候說出來。
伊夫林·沃
我喜歡《尋歡作樂》,因為那個臉上掛著明媚可愛的微笑的女人為我再次生活在這本書的字里行間……
毛姆
我最開始設(shè)計這個小說的時候,本想把它寫成一個短篇故事,而且也不是很長的一篇。下面是當我想到這個想法的時候所記的便條:
有人讓我寫一個著名小說家的回憶錄,他是我兒童時代的一個朋友。他跟他很普通的妻子一起住在W城,他的妻子對他非常不忠。在那里,他寫下了他最偉大的作品。此后他娶了他的秘書,她守護了他,讓他成為了現(xiàn)在這樣的人物。不知道他到了晚年是不是就對于他被奉為豐碑一樣的人物感到?jīng)]那么不滿了。
當時,我正在為《大都會》寫一系列的短篇故事。我的合同規(guī)定文章的字數(shù)必須是在一千二百字到一千五百字之間,以保證加上插畫之后,篇幅不會超過雜志的一頁,但我放寬了自己的自由度,所以插畫就到了對面一頁,給了我更多的空間。我覺得這個故事放上去正好合適,于是把它暫時擱下了,留著以后用。不過我已經(jīng)在心里刻畫羅西的形象很久了。很多年以來,我都希望寫一寫她,但一直沒有機會;我一直都想象不出可以把她放進去的合適的場景,而且我開始覺得也許我永遠也找不到了。我并沒有特別在意。一個作家腦海中的形象,如果沒有寫出來,那就是財富,它總是會重復(fù)出現(xiàn),而當他在想象中逐漸豐富這一形象的時候,他享受能夠感受它在那里的那種單純的快樂,在他心中,有個人正在過著豐富而緊張的人生,服從于他的想象,但卻以一種奇怪而任性的方式獨立于他而存在。而一旦這個角色寫在紙上了,它就不再屬于作家自己了。他忘記了它。這多么稀奇啊,一個曾經(jīng)多年占領(lǐng)了你幻想空間的人物,就這樣不在了。我突然想到,那個我所簡略地記下來的小故事恰恰為我提供了我一直在尋找的、適合這個角色的故事框架。我可以讓她成為我筆下那個杰出小說家的妻子。我知道我的故事不會超過幾千字,所以我決定等一等,把我現(xiàn)在所有的素材用在一個更長的故事里,大約一萬四五千字,這類作品在《雨》之后,我寫得還算比較成功。但我越是思考,越覺得我不會將我心愛的羅西這個角色浪費在哪怕是這個長度的作品上。那些舊的回憶涌現(xiàn)在心頭。我發(fā)現(xiàn)我并沒有把關(guān)于那個便條中W城的所有東西說出來,在《人生的枷鎖》中,黑馬廄就是那個W城。過了這么多年,我想我可以說出真實的情況了!度松募湘i》中的威廉叔叔、黑馬廄的教區(qū)牧師,還有他的妻子伊莎貝拉,就是這本書中的教區(qū)牧師亨利叔叔以及他的妻子索菲。之前那本書中的菲利普·凱里就是《尋歡作樂》里的我。
這本書出版之后,我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攻擊,因為我被認為是按照托馬斯·哈代的形象來刻畫愛德華·德里菲爾德這個角色的。這不是我的意圖。這個角色在我心中更接近于喬治·梅雷迪思或者阿納托爾·法朗士。就像我的便條所寫的,我受到了以下這個想法的刺激,那就是對于一個多年來受人尊敬的作家來說,人們的崇拜對他來說一定很討厭,而他那有些敏感的內(nèi)心一定還對那想象中的冒險向往至極。我想,當他努力保持著他的追隨者所要求的高貴外表的時候,一定有很多奇怪而令人不安的想法。在我十八歲讀到《德伯家的苔絲》的時候,我是那么的激動,以至于我下定決心要娶一個擠奶女工,但相比于我所在時代的其他作家來說,我并沒有被哈代其他的作品所吸引,而且我并不覺得他的英文表達非常好。我對于他的興趣,并不及我有一段時間對于喬治·梅雷迪思以及后來對于阿納托爾·法朗士的興趣。我對于哈代的人生知之甚少。我所僅僅知道的那些東西,讓我確定他和愛德華·德里菲爾德之間的共同點少得可以忽略不計。他們僅僅同樣的出身卑微,同樣的結(jié)過兩次婚。我只見過托馬斯·哈代一次。那是在圣艾利耶男爵夫人在社交史上為人所知的熱恩男爵夫人的晚宴上。她總是喜歡邀請每一個在這個或者那個方面出名的人去她家里(那個時代比起現(xiàn)今來更加地排外)。我那時是個很受人歡迎而且很時髦的戲劇作家。那是戰(zhàn)前最好的晚宴之一,有很多很多道菜,比如濃湯、清湯、魚、幾道主菜、冰沙(為了讓你能再開一次胃)、大塊的肉、野味、甜點、冰,還有開胃菜;那兒有二十四個人,要么有爵位,要么有很重要的政治地位,要么有藝術(shù)成就,都是非常出眾的人。當女士們回到了客廳,我發(fā)現(xiàn)我就坐在托馬斯·哈代身邊。我記得他的個子不高,長著一張樸實的臉。他穿著硬胸襯衫和高領(lǐng)子的晚禮服,看起來還有一種奇怪的灰土色。他很和藹可親,性格溫和。在那個時候,我突然意識到他身上有一種奇怪的害羞而自信的混合氣質(zhì)。我不記得我們談?wù)摿耸裁矗抑牢覀兞牧擞兴氖宸昼娮笥。在談話的最后,他對我大加贊賞:他問我(他還不知道我是誰)是做什么的。
我聽說有兩三個作家都覺得他們是阿爾羅伊·基爾的原型。他們理解錯了。那個角色是一個綜合體:我采用了一個作家的樣貌,另一個作家對于美好社會的癡迷,第三個作家的熱心,第四個作家那運動員般的英勇所體現(xiàn)出的自豪,還有我自己身上的很多元素。因為我有一種很殘忍的才能,那就是我可以看到自己身上的荒謬之處,并且由此激發(fā)出那些嘲諷。我相信這就是為什么我看待人們的方式,比起其他那些沒有這種不幸特質(zhì)的作家來說,沒有那么充滿光彩(如果我相信自己經(jīng)常聽到和讀到的那些東西的話)。因為我們所創(chuàng)造的那些角色,無非是我們自己的復(fù)制品。當然也許那些作家本身就比我更加崇高、公正、善良和注重精神。對于如神一般的他們來說,創(chuàng)造像他們自己的角色是非常自然的。當我想要刻畫出這樣一個作家,他想盡各種宣傳手段來擴大自己作品的影響力,我根本不需要聚焦于某一個特定的人。這種行為實在太常見了。誰都會對此感到認同。每年有數(shù)以百計的圖書會被人們忽略,而其中不乏質(zhì)量優(yōu)秀的作品。每一本書都花費了作者幾個月的努力,何況他可能已經(jīng)構(gòu)思了很多年;他可能在其中放入了自己的影子,但卻永遠地流失了。一想到在能把評論家的書桌壓垮,讓書商的書架不堪重負的眾多作品中,它有多大可能性會被忽略,就讓人感到心碎。所以很自然的,他需要想盡各種辦法獲得公眾的注意。經(jīng)驗會教會他應(yīng)該怎么做。他必須讓自己成為一個公眾人物,必須持續(xù)出現(xiàn)在公眾視野里。他必須接受采訪,在報紙中放上自己的照片;他必須給《泰晤士報》寫信,忙于各種會議,回答社交問題;他必須作飯后演講,在出版商的廣告上推薦作品;他必須毫不停歇地在合適的時間出現(xiàn)在合適的地點。他必須讓自己從來不被遺忘。這是艱難而緊張的工作,因為一個小錯誤都會讓他付出不少代價。對這樣一個不遺余力地向世界推銷他真誠地認為值得閱讀的作品的作家,用善意之外的任何眼光去看待他,都太殘忍了。
但這樣一種宣傳形式是我所譴責的。那就是新書發(fā)布時的雞尾酒會。你會確保一個攝影師出席,你會邀請八卦作家和你所認識的所有大人物。八卦作家會在他們的專欄給你寫上一段,而有插畫的報紙雜志上會出現(xiàn)你的照片,不過那些大人物除了希望拿到一本簽名書外什么也不會做。這種卑劣的手段不會因為被認為(有的時候無疑是真的)是一個出版商所做的而減少一分令人厭惡的感覺。在我寫《尋歡作樂》的時候,這種做法還不流行,不然我一定會以此為素材寫一個生動的章節(jié)。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英國小說家,劇作家,散文家。曾先后就讀于坎特伯雷的國王學校和德國海德堡大學,后到倫敦圣托馬斯醫(yī)院學醫(yī),并取得外科醫(yī)師資格。他的首部長篇小說《蘭貝斯的麗莎》于1897年發(fā)表。1915年,他的杰作《人性的枷鎖》問世,1919年《月亮與六便士》的出版確立了他作為長篇小說家的地位。他的其他著作有長篇小說《刀鋒》、《面紗》,旅行札記《在中國屏風上》,及各種散文、短篇小說集等。19031933年期間,他創(chuàng)作了近30部劇本,深受觀眾歡迎。他的小說機智、幽默,常在譏諷中潛藏對人性的憐憫與同情。1952年,牛津大學授予他名譽博士學位。1954年,英王授予他榮譽侍從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