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人類史上的法學“元派別”,馬克思主義法學在無產(chǎn)階級革命中應運而生,不斷吸取社會規(guī)則因子而趨于發(fā)展,晶析出經(jīng)由法律實現(xiàn)社會穩(wěn)態(tài)的體系結構和邏輯脈向。馬克思主義法學在中國這個社會主義主脈國家被繼承,實現(xiàn)中國化的邏輯過程。在革命與專政之間,呈現(xiàn)強烈黨性的馬克思主義法學其科學基因和內涵并未得以充分展露。在以制度高位為基礎的常態(tài)競爭中,社會主義從革命走向建設,法治成為制度屬性。作為趨勢代表者,馬克思主義法學必須吸取中國成分而應時發(fā)展,從初始態(tài)走向成熟,最終成為唯物法學,進而使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發(fā)展呈現(xiàn)從“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到“馬克思主義法學”,再到“唯物法學”的三大發(fā)展階段。
王耀海 安徽宿州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馬克思主義法學研究中心研究人員,法理學博士。研究領域:法理學、馬克思主義法學、唯物史觀。發(fā)表學術論文三十余篇,出版專著 《制度演進中的法治生成》 (2013)、《唯物史觀的邏輯探要》 (2013)、《商鞅變法研究》 (2014)。
導論
一 研究必要
二 研究方法
三 研究框架
第一編 在革命中形成
第一章 學派的基本維度
一 學派標準
二 研究對象
三 研究方法
四 基石范疇
五 基本原理
六 認識體系
七 研究群體
八 學派時間
第二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生成脈絡
引言在歷史中尋找脈絡
一 應時萌芽(1843—1844)
二 趨實誕生(1844—1848)
三 框架成型(1848—1871)
四 深入發(fā)展(1871—1895)
五 邏輯繼承
第二編 科學脈向
第三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原理
一 經(jīng)濟決定法律
二 法律的適度反決定
三 法律對應國家
四 法律的階級性
五 法律的歷史性
六 私有制下的違法必然
七 革命超越法律
八 資本主義法治的虛偽性
九 社會主義法治的歷史必然
十 法律的東方道路
第四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科學屬向
一 法學的科學含量
二 法學的黨性
三 科學基因
四 科學方法論
五 法學的本位判斷
第五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科學價值
一 學科拓展
二 促進實踐
三 引領型法學
第三編 從革命走向建設
第六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主脈
一 革命破法:新民主主義的時代主題
二 固國需要:毛澤東時代的法律掙扎
三 建設重法:鄧小平開辟的法治新局
四 回應脈動:江澤民確立法治戰(zhàn)略
五 法脈塑型:胡錦濤拓深法治寬度
第七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發(fā)展挑戰(zhàn)
一 基于革命的論證偏重
二 不夠獨立的法學發(fā)展
三 暫時滯后的法學弱勢
四 展現(xiàn)對比的法學挑戰(zhàn)
五 契合趨勢的反弱求強
第八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當代場域
一 趨勢凝聚的法脈隆起
二 法脈隆起的習近平法治路向
三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法學地位
第九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動力
一 根本動力:一黨執(zhí)政下的依法治國
二 本土動力:被包裹的法治基因
三 趨勢動力:第二次商鞅變法
四 載體動力:法治的未來走勢
五 思想動力:應載趨勢的新法家
第十章 馬克思主義法學的發(fā)展路徑
一 學科基礎:完善唯物史觀
二 學科取向:獲得相對獨立
三 學科基石:形成基本范疇
四 學科框架:提取基本命題
五 學科運作:總結法學方法論
六 學科匯流:梳理法學脈絡
七 學派形成:創(chuàng)建唯物法學
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
后記走向升華